各系团总支、团支部:
根据杭州市学生联合会《关于举办纪念“五四”运动90周年大型合唱比赛的通知》要求,为激励全员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周恩来、邓颖超同志的伟大精神和崇高的道德情操,继承和发扬“五四”运动的光荣传统,强化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观念,拓展和深化教育活动,经研究决定,在全院举办“畅想青春歌唱祖国”大合唱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主题
畅想青春 歌唱祖国
二、比赛安排
1、时间:3月24日下午13:30
2、地点:院文体中心
3、对象:全院在校学生
三、比赛要求
1、人员:各系选派3-4支队伍,每支队伍40-60人。
2、曲目:每支队伍需准备两首歌曲作为参赛曲目,一首必唱曲目为《你是这样的人》,另一首从《团歌》、《五月的鲜花》、《歌唱祖国》、《8159金沙登录的祖国》、《英雄赞歌》、《打靶归来》中选取一首。
3、伴奏可采用钢琴、伴奏带等形式(伴奏带自备)。
4、比赛于3月20日抽签决定参赛队伍的比赛出场顺序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四、评奖办法
1、评分标准:满分为100分,评委所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以中间分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,各队最后得分为两首歌曲的平均得分。若得分相同,则以每个小项得高分次数多者为胜,依次类推。(具体细则见附件2)
2、奖项设置:比赛设一等奖1个,二等奖2个,三等奖3个,优秀奖若干。
五、其他
1、各系要认真组织,周密安排,高度重视此次大合唱比赛,把组织好大合唱比赛作为“周恩来”班、“邓颖超”班创建工作的具体行动,作为展示各系团员青年精神风貌的良好机遇。组织专门力量,集中时间精力,精心组织创作排练,努力提高参赛节目质量,确保比赛活动取得扎实成效。
2、各参赛单位于3月13日前将参赛回执(见附件1)报送院团委。
大合唱比赛参赛回执.doc
大合唱比赛评分标准.doc
院团委
2009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