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团总支、各团支部:
在过去的一年里,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,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,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。为表彰先进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、努力工作、自觉奉献、再立新功,院团委决定开展2007年先进团总支、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事的评比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先进团总支的评选对象是各系团总支,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对象是各团支部(包括教工团支部),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的评选对象是团组织关系在校的团员(包括教工团员),优秀团干事的评选对象是团委各部门干事。
二、评选条件
先进团总支、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事的评选条件详见(同科团〔2007〕17号)文件。
三、名额分配
1、先进团总支由各系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,院团委组织联评,名额为1个。
2、先进团支部由各系团总支负责推荐,系党总支审核,院团委批准,名额分配如下:建筑工程系5个,水利与农业系2个,机械与电气系3个,计算机与经济系3个。教工团支部可自行申报先进团支部,院团委组织联评,名额为1个。
3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由各班团支部和班主任推荐,系团总支审核,院团委批准。优秀团干部按各系团干部数的15%评比(院级团干部不占各系团干部评比数名额,由团总支审核,院团委批准),名额分配如下:建筑工程系16个,水利与农业系8个,机械与电气系13个,计算机与经济系11个。优秀团员按各系团员总数的7%评比,名额分配如下:建筑工程系79个,水利与农业系40个,机械与电气系56个,计算机与经济系39个。每个教工团支部可推荐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各1个。
4、优秀团干事由团委各部门推荐,院团委批准,推荐比例为团干事数的20%。
四、评选要求:
1、各系团总支、团支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,精心组织,严格把关,把挖掘典型、表彰先进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。对被推荐的先进团总支、团支部和个人进行考察,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,并负责汇总审核事迹材料,按分配的名额确定和上报推荐名单。
2、申报各类先进均需填写推荐表,推荐表可在学院内网学生处网页中下载。申报先进集体的主要事迹一般不少于800字。申报优秀个人的主要事迹一般不少于500字。推荐表于1月21日前报团委办公室(教学楼A105室,黄暖老师处),逾期不报的自行放弃申报资格。
五、奖励
对评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以精神鼓励为主,对先进团总支、先进团支部由院团委颁发奖状;对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事由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,其推荐表存入本人档案。
附件:1、先进团总支推荐表
先进团总支(高职)
2、先进团支部推荐表
先进团支部(高职)
先进团支部(水校)
先进团支部(教工)
3、优秀团干部推荐表
优秀团干部(高职)
优秀团干部(水校)
优秀团干部(教工)
4、优秀团员推荐表
优秀团员(高职)
优秀团员(水校)
优秀团员(教工)
5、优秀团干事推荐表
优秀干事推荐表
二○○八年一月九日
主题词:共青团 评选 通知
抄报:院党委
抄送:院属各部门、团总支、学生会
8159金沙登录团委办公室 2008年1月9日印发